一、認知與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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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成為有好室網站的會員時,即表示已詳讀、明確了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有好室有權於任何時間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有好室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此外,當您使用有好室官網的特定服務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之性質,而須遵守有好室官網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若您未滿十八歲,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方得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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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會員註冊義務及帳號安全
1.依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提供會員本人正確、最新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為會員。
2.即時維持並更新會員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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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會員需定期自行更改密碼。
9.會員應自行在其使用之電腦設備或行動裝置上安裝防護軟體。
三、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四、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侵害或毀損有好室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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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有好室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8.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9.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有好室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五、服務之停止與中斷
有好室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以下各項情況時,有好室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1.有好室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2.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有好室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有好室致使有好室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六、交易行為
1.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依據有好室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
2.會員同意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時,於有好室通知確認交易成立前,有好室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會員向有好室發出訂購通知後,系統將自動發出接受通知,但此通知並非訂單確認通知,關於交易成立與否有好室將另行告知。若因訂單內容之標的商品或服務,其交易條件(包括但不限於規格、內容說明、圖片、)有誤時,有好室仍得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內拒絕該筆訂單。
3.會員若於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後倘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或有任何有好室認為不適當而造成有好室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有好室將可視情況採取拒絕交易、暫停配送付款方式,或永久取消會員資格辦理。為保障會員平等購物權利,特定類別商品對於任意退換貨及取消訂單可能有相應之會員停權特殊規定,並將於各該特定類別商品之商品頁上標註說明,會員於進行交易行為前,應詳閱並遵守此等規定。若會員訂購之產品若屬於以下情形:(1)預購類商品(2)商品頁顯示無庫存(3)須向供應商調貨(4)轉由廠商出貨,因商品交易特性之故,倘商品缺絕,或廠商因故無法順利供貨導致訂單無法成立時,有好室將以最適方式(以電子郵件為主,再輔以電話、郵遞或傳真等)告知。
4.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得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權利。因會員之交易行為而對本服務條款產生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七、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1.本公司電腦系統以提供服務進入市場時,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認為合理之安全性與技術提供服務,若本公司發生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本公司將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覆。
2.前項若本服務無法正常運作,係源自不可歸責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所致,本公司將暫停或中止本服務之提供。
八、會員對有好室之授權
對於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會員同意有好室網站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若會員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有好室。任何資料一經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有好室時,視為會員已允許有好室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會員對此絕無異議。會員並應保證有好室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有好室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九、特別授權事項
因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網路交易或活動,可能須透過宅配或貨運業者始能完成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或取回,因此,會員同意並授權有好室得視該次網路交易或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會員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連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貨運業者及相關配合之廠商,以利完成該次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取回。
十、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
會員同意有好室有權於您違反本公司準則、任何附加條款及條件與政策時,依會員登錄之所有通訊資料或依締約之相同通訊方式通知,於通知到達後得暫停或終止該帳戶和/或使用本服務的權利。
十一、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或會員與有好室間因交易行為而產生之爭議或糾紛,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若法律對於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仍應依其規定。

